近期文章
文章系列标签
为什么大量发布排名排第一却不违法
“全网第一” 本身属于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的绝对化用语,已经构成违法;但是否认定为【轻微违法 / 首违不罚】,要看附加条件,不是写了 “全网第一” 就自动是轻微违法国家市场监…。
满足全部条件,才可以认定为轻微、可不予处罚(总局《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》)
- 初次违法,不是多次被查同类极限词;
- 发布在你自己可控的渠道:自己短视频账号、自有网站、店铺详情页;
- 浏览量少、发布时间短;
- 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:没有大量消费者投诉、没有对同行造成明显不正当竞争损害;
- 及时主动删除、整改,积极配合调查;
- ❗不属于重点高危行业:医疗 / 医美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教育培训、投资招商,这些领域用绝对化用语,直接不认定为轻微违法,不能免罚国家市场监…。
不满足,则不属于轻微违法,会正常处罚
- 多次使用极限词;
- 大流量直播间、百万播放短视频、大量成交;
- 被大量投诉、引发同行维权;
- 属于上面高危行业; 法定罚则:广告法 57 条,20 万–100 万罚款,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。
关键区分
✅ 违法定性:“全网第一”= 绝对化用语,定性违法 ✅ 裁量结果:满足条件→属于轻微违法,可以不予处罚(出不予处罚决定书,不是不立案);不满足→按一般违法处罚
实务:很多小商家初次、短视频流量很小、马上删掉,市监立案后调查认定轻微,适用首违不罚,只责令整改,不罚款。但不是必然免罚,属于执法裁量权。
当然,我们应该理解“执法裁量权”。

